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
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對象為特定地區范圍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,應當從事符合地區產業發展方向的高新技術領域的產品開發、生產、經營和技術服務;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及與之相適應的研發投入;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和服務,有一定的經濟規模和較好成長性。其特點為科技潛力巨大,創新活力足、成長性好、市場潛力大。
常見問題
Q:自主知識產權包括哪些?需要什么證明材料?
A:自主知識產權主要包括專利權、商標權、軟件著作權、集成電路布圖、植物新品種等;證明材料包括知識產權證書(專利證書、商標證書、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、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證書、植物新品種證書等),獨占許可合同等。
Q:專有技術指什么?需要什么證明材料?
A:專有技術指企業沒有公開過或者沒有取得產權法律保護的技術秘密,包括新工藝、新設備、新材料、新結構、新技術和相關的技術數據、計算方法以及各種技術知識、經驗、訣竅和方法;企業出具專有技術說明(加蓋企業公章)或提供相關證明材料,包括:設計圖紙,設計方案,數據資料,科技成果鑒定證書,獲獎證書承擔的國家、省、市科技計劃立項證明,檢測報告,查新報告,新產品證書,專利受理通知書,用戶報告以及與該專有技術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等。